七月征期日历来咯

发布日期:2023-07-04 浏览次数:1664




本月申报时间点01 1日—17日

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及基金(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水利基金、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水利基金)


02 温馨提醒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享受优惠的时点提前了3个月。

版权所有:安徽合顺会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备2021004894号-1 免责声明 营业执照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
  • icon

    在线咨询

    财税顾问

    专业顾问,免费咨询

  • icon

    微信沟通

    微信沟通

    专属顾问,随时咨询

    二维码
  • icon

    免费电话

    免费通话: 400-655-6058
    24小时在线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号加区号。
    免费通话
  • icon

    大客户通道

  •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