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股权无外资成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化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互联网文化活动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符合法务、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 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审批机构:企业注册地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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